拇指計畫
No1 Plan
拇指計畫辦法
第一章 宗旨
第一條 培育北醫六年制藥學系學生,成為藥學領域領導人才,達成北藥 No.1 目標。(初期以培育公共行政以及醫院藥局領導人才為主。)
第二章 辦法
第二條 透過甄選作業,提供學生獎學金,專任企業導師,以及參與各項訓練及活動,培育職場領導人才。
第三條 甄選作業:由北藥文教基金會(以下簡稱基金會)拇指計畫委員會擬定實施辦法,透過性向測驗、書面審核、面試等,選出拇指計畫獲獎學生。甄選作業實施時間,由基金會另行公佈。
每學年度下學期,基金會辦理甄選作業一次,各年級同學得以一起參與甄選作業,競逐該年度獎學金。
第四條 獎學金:每學年度,基金會提供一至五年級學生,每一年級各五名拇指計畫獎學金,每名獲獎學生,可獲得基金會拇指計畫獎學金,新台幣 20 萬元整。期使學生專心向學,畢業後成為職場領導人才。
第五條 專任企業導師:由基金會就北藥傑出系友中選任, 每位獲獎學生均可獲得一位企業導師,獲獎學生,有接受企業導師輔導以及考核的義務。
第六條 各項訓練及活動:由基金會提供,或獲獎學生主動參與各項訓練與活動,健全人格及職能發展,獲獎學生不得無故拒絕。
第七條 本計畫由基金會擬定,董監事會通過後,拇指計畫委員會執行,更正時亦同。
第八條 本計畫得視實際執行情況, 由基金會修正計畫內容,以契合北藥 No.1 目標之達成。
第九條 本辦法經 104 年 4 月 20 日基金會董監事會議通過實施。
附則:
(一)獲獎學生的權利義務
(二)甄選作業實施辦法
組成:藥學系教師三名,系友七名,共十名為委員會委員。委員分當然委員與委員,基金會董事長就委員中,聘任一位系友委員為執行長。
(1) 當然委員三名:藥學院院長,藥學系主任,基金會董事長三人,委員隨職務異動。
(2) 教師委員一名:由院長提名 1 位藥學系教師聘任
(3) 系友委員六名:由基金會董事長邀請系友聘任
任期:於基金會任期開始時,聘任委員即執行長,任期與北藥董監事任期一致,得連任。
甄選作業流程
(1)上學期:拇指計畫說明會 — 家長及學生
(2)下學期:性向測驗(初次參加甄選)→ 書面申請 → 初審(書面審核)→ 複審(面試)→ 審核委員會議(決定獲獎學生)獲獎公佈 → 頒獎
每學期召開一次,委員及企業導師會議,具體建議,成為企業導師職責導引。